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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法中的判定制度简介及其实务应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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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ling & Partners Hanling & Partners Jun 28,2020
Hanling & Partners Hanling & Partners 1206

       在日本专利法中,除了我们比较熟悉的专利诉讼和无效审判等程序之外,还有一种被称为判定(Hantei)的程序。这一制度虽不是日本独有,但是由于在我国没有相对应的制度,所以并不为大多数人所了解。

       根据日本专利厅的统计,最近几年针对发明专利的专利判定案件数量基本维持在每年20到40件之间。虽然绝对数量不大,但是考虑到日本每年针对发明专利的无效审判案件基本在120件左右,而每年的专利侵权诉讼也只有100件左右,则专利判定程序也可以说是利用较多的程序。尤其近几年,随着中日间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不断增加,有一些中国企业在日本也被提起了专利判定程序。因此,本文尝试着以以下几个问题为切入点,对日本专利判定制度的简要内容和实务应对要点进行解说。


1.所谓专利判定程序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程序?其判定的结果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根据日本专利法第71条的规定。所谓判定程序是由日本专利行政部门(日本专利厅)根据请求人的要求,对专利(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技术范围进行认定的一个程序。因此,专利判定程序不是一个司法程序,而是一个由行政机关进行的程序。

       但是,与其他行政程序不同,专利判定程序的结论仅具有类似咨询和鉴定的意义,日本专利法明确排除了判定结论的法律约束力。判定程序的结论不能当然地被用作专利侵权的判定依据。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得出与专利判定不一样的结论(判定程序的英文翻译中也使用了“Advisory”这个词)。

       虽然日本专利法规定,判定程序判定的对象是专利的技术范围。但是,专利厅无法凭空对技术范围作出认定,必须与某一具体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然后划定对象专利的技术范围,进而判断该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了专利的技术范围之内,其过程与专利侵权的判定有一些类似。所以,在实务中也有人将这一程序称为“行政部门确认专利侵权”。


2.提出专利判定程序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是否一定需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根据日本专利法的规定,只要有请求人提出请求,日本专利厅即可以启动专利判定程序。请求人不需要一定是专利权人,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判定请求。并且,判定程序也无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被申请人不影响判定程序的进行。

       一般而言,只要申请人可以提供一个明确的,可以供对比的技术方案就可以提出专利判定的请求。并且这一技术方案也无需是已经实施的技术方案,仍然在研发阶段的技术方案也可以作为对比的对象。


3.申请人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会提出判定程序?

       由于申请专利判定无需满足太多的要件,所以实务中专利判定程序在许多场景中都可以得到应用。大致来说有以下两个个方面。

       首先,从专利权人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专利判定程序了解于他人的产品或者技术方案是否落入自己的专利的技术范围之内。这也是专利判定程序在实务中应用最多的场景。如果专利权人在判定程序中取得了对己方有利的结论,则可以利用这一结论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此外,由于专利判定程序所需时间较短,费用较少,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技术方案是否侵权存在争议时,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交由判定程序裁决,以期快速解决争议。

       此外,对于专利权人之外的实施人而言,如果对正在研发的积水方案是否落入某一项专利的技术范围存在担忧的话,也可以通过判定程序寻求较为公正客观的意见。在判定程序中,申请人可以要求对对象技术方案做保密处理,防止判定程序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4.专利判定程序与其他程序相比有什么优点?

       在日本,专利判定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首先是时间短。专利判定程序最快可以在三个月左右终结,而涉及发明专利的判定程序所需时间较长。众所周知,在日本专利侵权诉讼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从前,日本和我国类似,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过程中不能对专利的有效性做出判断,被告一旦提出专利无效的抗辩,则必须等待行政机关的裁决才能继续审理。近年来,日本在这方面做出了突破,使得法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专利有效性进行判断。但即便如此,专利侵权诉讼还是动辄就需要超过1年的时间,并且还有后续的二审程序。所以,专利判定程序在这方面的优势还是十分明显的。

       其次是门槛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般原被告都必须具有较高的专利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同时聘请具有较高专业能力的律师出庭代理,势必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但是,在专利判定程序中,基本只要能够撰写一份符合要求的请求书即可,后续的判定工作主要由专利厅进行。因此,专利判定程序尤其适合那些资金实力较小,专业能力不够充分的中小企业。

       再次,专利判定程序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专利厅作为日本专利的授权机构,在各个领域都具有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其专业性毋庸置疑。从技术角度来说,其专业能力甚至超过法院。此外,由于专利判定程序不是司法程序,采取“职权主义”而非“请求主义”。因此,专利判定的范围无需限定在请求人请求的范围内,审查官只要觉得有必要,可以依职权在判定过程中作出判断。因此,专利判定的结果被认为“更接近事实的真相”。


5.本公司在日本被提出了专利判定程序,如果我们不参与程序,会有什么后果?

       如上所述,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并不是提出专利判定请求的必要条件之一。有没有被申请人是不影响专利判定程序的实施的。此外,专利判定程序一般也不会安排口头审理或听证,在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的其概况下,专利厅会给予被申请人书面发表答辩意见的机会,但被申请人是否行使这一权利不会影响判定程序的进行。因此,被申请人如果不参与程序的话,就等于主动放弃了答辩的机会,在此情况下,专利厅得出不利于被申请人的结论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6.如果日本专利厅判定本公司的产品落入了申请人的专利技术范围内,申请人会如何进一步利用这个判定结果?

       专利判定的结果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作为专利厅这一高度专业的机构作出的判断,其权威性毋庸置疑。因此,虽然判定结果本身并不能产生什么直接的法律后果,但如果专利权人获得了有利的判定结果,就可以以多种方式加以进一步利用。一般来说可能会有以下几个后续的行动。

       首先,专利权人可以以判定结果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通常,专利权人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对于侵权行为有举证责任。此时,如果能提交专利厅的判定结果的话,将比当事人自己的鉴定结果或者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拥有更高的权威性,而更容易获得法院的认可。

       其次,专利权人也可以选择不提起侵权诉讼,而以判定结果作为材料,直接与被申请人进行交涉,要求被申请人停止可能的侵权行为或者支付专利许可费。

       如果对象产品是从海外出口到日本的话,专利权人可以以判定结果作为证据向日本海关提出采取进口取缔措施。此时,由于判定结果是由专利厅这样具有较高权威性的机构作出的,海关认可这一申请的可能性将大为提高。

       如果对象产品是半成品或者零部件等中间产品的话,专利权人还可以以判定结果为依据,主动接触对象产品的用户,告知其对象产品有可能侵权的事实,要求该等客户转而采购专利权人的产品。


7.如果对于判定结果不服的话,是否有救济措施?

       如上所述,由于判定程序是一个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程序,因此法律上也没有设置任何救济程序。判定结果一经作出即告生效,不受任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限制。

       如果被申请人对于判定结果不服,一般来说最为有效的救济手段就是针对该专利提出专利无效审判程序,从根本上否定专利权人的权利基础。对于权利人而言,虽然在判定程序中取得了有利的结果,但是如果在无效审判程序结束之前就采取上述第6点中提到的各项行动,而专利最终又在无效审判程序中被判定无效的话,那么被申请人事后是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专利权人进行赔偿的。所以,针对不利的判定结果提起无效审判程序,即便没能否定专利权人的权利基础,但至少也可以延缓专利权人采取后续行动的速度,为己方争取一定的时间。

       综上所述,日本的专利判定程序因其所需时间短,门槛较低,权威性较高而成为了一项非常简便易用的制度安排。虽然判定的结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正因为如此,法律也没有设置相应的救济措施,反而进一步增加了程序的灵活性,使其可以用于多个场景。所以,中国企业一旦在日本被提起判定程序,万不可因为不具法律约束力而置之不理。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研讨,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